当前位置: 首页 > 环境保护法 > 污染物排放标准 >

全球时讯:担任基金托管人要具备什么条件?基金托管人的主要职责是什么?

2023-06-07 10:43:40 来源:法制网

一、

担任基金托管人,要具备什么条件

担任基金托管人,要具备以下条件:

1.净资产和资本充足率符合有关规定;

2.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;

3.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;

4.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;

5.有安全高效的清算、交割系统

6.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、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;

7.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;

8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二、

基金托管人的主要职责

1.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;

2.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,并负责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;

3.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,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,不予执行,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;

4.复核、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金融资产净值及基金价格;

5.保存基金的会计帐册、记录15年以上;

6.出具基金业绩报告,提供基金托管情况,并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报告;

7.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、托管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。

三、

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主要区别

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本质的区别:

1.基金托管人是为了保障基金投资者的权益,防止基金信托财产被挪作它用而产生的。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签订托管协议,在托管协议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自己的职责,并收取一定的报酬。

2.基金管理人则是负责基金的具体操作和日常管理的公司机构,与基金托管人有着本质的差别。

标签: 担任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的主要职责
最近更新
15037178970
婚姻法
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怎么判刑?判刑标准是什么?
世界讯息:吸毒是违法行为还是犯罪行为?贩毒多少克以上判死刑?
别人骗我身份证贷款怎么办?仅凭一张身份证可以贷款吗?
签字协议没有公证有法律效力吗?合同效力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几年? 世界最资讯
代理机构违法还可以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吗?代理的法定种类是什么?
同省异地离婚怎么办理?夫妻财产与家庭财产有什么区别?
环境污染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?环境污染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?
纯正不作为是什么意思?逃税罪是纯正不作为犯吗?
婚姻勿语电影怎么看不到?婚姻物语郑伊健亲了陈松龄是哪集?
交通肇事罪自首会减轻处罚吗?交通肇事罪的自首认定
知识纠纷
1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效多长时间?交通事故诉前财产保全流程-今日热门
2 克扣工资如何讨薪?企业克扣工资的后果有哪些?
3 退票时间是几点到几点?火车票晚点可以退票吗?|全球信息
4 停息挂账上报征信吗?停息挂账和逾期哪个影响大?
5 车子被别人追尾了别人跑了我该怎么办?车辆被追尾对方赔偿标准是什么?
6 法院是有权强制要求证人出庭吗?证人出庭如何作证?
7 刑事附带民事庭审笔录有什么用?庭审笔录的法律依据
8 不结婚孩子能上户口吗?民法典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是怎么样的?
公司法
金融债券种类包括几种?金融债券和存款的区别是什么?
怎么办理荷兰的探亲签证?荷兰探亲签证有效期是多长时间?_焦点讯息
如何判定事故超速车辆?事故鉴定超速车辆的方式 当前热文
当前快讯:中国劳动安全卫生如何规定的?中国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级别
装修合同签定但还未开工可以取消合同吗?合同纠纷请律师有什么用?
私刻公章罪立案判几年?公安局为什么对私刻公章不立案呢?
交通意外险理赔标准是什么?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流程怎么走?
环境污染侵权的特点是什么?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?
如果女方在哺多期期间男方想要离婚可以吗?哺乳期间想离婚怎么办?
专利法中假冒专利的行为有哪些?假冒专利罪如何认定?
合同法
今日热闻!泄露商业机密罪指的是什么?泄露商业机密罪的立案标准

2023-06-07

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指的是什么?构成要件有哪些?_当前要闻

2023-06-07

域名备案收费吗?域名不备案可以吗?_当前通讯

2023-06-07

劳动纠纷申诉期限是多久 投诉劳动纠纷怎么投诉?_全球消息

2023-06-06

【当前热闻】我国银行存款利率怎么算?各银行存款利率表有多少?

2023-06-06

什么是探亲假?探亲假的工资怎么计算?-微头条

2023-06-06

劳动纠纷
今日最新!轻微伤害构成故意伤害罪吗?故意伤人轻伤赔偿多少?
天天短讯!养老保险4050政策内容是什么?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的内容是什么?
醉酒司机撞死人保险公司要赔吗 醉酒司机撞死人判几年?
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债务应该如何处理?
第三顺序继承人没有可能继承遗产吗?我国只有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吗?
协议书上盖公章或合同章没有区别吗?协议书有法律效力的写法

法律咨询网版权所有 2005-2023   备案号:京ICP备2023000331号-31  联系邮箱:434 922 62 @qq.com